这其实还是审美层次的问题。部分观众,审美层次高,对于剧情当中的很多文戏,就会觉得烂俗。比如,一个孩子向咱们的战士开枪,战士被打死了,这个孩子受伤,咱们的医生,要不要救这个孩子?有什么层次的观众就会觉得,这是老生常谈了啊,没必要搞重复剧情再嚷嚷一遍了啊,当然要救了啊。
但是,没啥审美档次的观众,尤其是喜欢看抗日神剧的观众,就会觉得,这戏给力啊,它提出了一个挑战自己认知的剧情啊——开枪杀死我们战士的人,我们的医院竟然还要给这个人做手术!越是思维简单的观众,看这样的电视剧,越是觉得这部电视剧的文戏部分好深刻啊。这就是由自身的审美认知决定的。
其实,喜欢琼瑶剧的,和喜欢这类电视剧的,非常适合结合成为两口子。琼瑶剧,适合审美品位不高的女性观众。战斗神剧,则适合审美品位不高的男性观众。这样的男女结合了之后,至少不会在审美上相互歧视。一个喜欢看《蓝盔特战队》,一个喜欢看《好东西》,这俩人,就没法结婚——女的会非常瞧不起这个男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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